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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丨乡村典故(八)
新湖南 • 历史专题
2017-06-22 17:04:50

乡村典故

作者丨王跃文

派出所值班的又是那位胖警察,他看了看村民联名信,笑道:“你以为是旧社会?写个联名信,就能改变法律?”

满叔说:“祥坨是我自己侄子。”

警察说:“侄子偷叔叔的牛,也是盗窃。”

满叔说:“祥坨他爹死得早,我带大的。他从小就老实,胆小怕事。”

警察说:“搭帮他胆子小,胆子大些,要抢银行了。”

满叔说:“放了他吧,他家孩子还小。”

警察说:“你说放了就放了?孩子小偷牛就要放,没有孩子的就可以杀人了?”

满叔说:“牛我不要了,就当我送给他的。”

警察笑笑,说:“牛黄你还要不呢?”

满叔说:“你问问他,牛卖到哪里去了。你去访访,访到了,牛黄归你。”

警察说:“牛黄你还是自己拿着吧。你得把办案经费交了。”

满叔说:“我没钱,除非找到牛黄。警察,你把人放了。”

警察说:“你是怎么回事?我们好不容易破了案,你口口声声要我放人。早知如此,当初你就不要报案呀!”

满叔说:“我真的后悔报了案。”

警察说:“你看你看,你的法律意识就是淡薄!”

满叔说:“你的法律,我弄不懂。”

警察说:“我替你挽回了损失,你没有半句感谢的话,还气冲冲地朝我来!”

满叔问:“你哪里挽回我损失了?退了我的牛,还是赔了我的钱?”

警察说:“案子还没有最后审结。牛钱、办案经费都问你侄子要。”

满叔问:“那我祥坨,你们要怎么办他?”

警察说:“怎么办?法办!坐牢是肯定的,只看几年!”

满叔脸吓得铁青:“还要坐牢?你估计几年?”

警察说:“当然坐牢!几年不是我说了算了,得法院判,依法办事!你没带钱,我会上你家里去的。反正我们还要去你家里调查取证。我们办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责编:吴名慧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