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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原负责人被追责
新湖南 • 打虎记
2017-01-17 10:17:00

原标题: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失职失责同样要被问责。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各级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用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敢于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把理想信念宗旨坚定起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到位,最终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监督、执纪的效果要靠问责来强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在监督执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问责做得还远远不够。党中央把问责的责任交给了党委(党组)和党的工作部门,也压给了纪委(纪检组),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用实际行动和担当精神履行专责机关的责任,在监督执纪的同时加大问责力度。要增强“四个意识”,从政治和大局出发,不断在思想和行动上向核心看齐,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为标杆,着力发现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责任缺失问题,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真正做到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

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执纪就包含着问责。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决不能将制度“冷冻”起来,“墙上挂挂、嘴上说说”。问责应该体现在日常,轻则红脸出汗、点名批评,重则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登高望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的精神和决策部署,脑子里有情况、有问题,做到“耳聪目明”,怎么问的、问了多少,都要心中有数、说得清楚。新的一年刚刚开始,要对去年的问责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对照检查,深入了解情况,看看该问责的有没有真正去问,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谋划好今年的问责工作。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要定期检查、盘点问责情况,推动问责工作在实践中坚持、深化,形成敢于监督、敢于问责的氛围。

马列主义的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纪委失职失责更要严肃问责。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权力,更是党交予的沉甸甸责任。如果连纪检干部都乐于当“和事佬”,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党中央严肃查处了辽宁系列拉票贿选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纪检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派驻民政部纪检组原负责人缺乏担当精神,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受到责任追究。正人先正己,加大问责力度,首先要从中央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做起,从纪检系统自身做起,对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以及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就要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

没有担当就谈不上忠诚。纪律检查工作政治性极强,尤其需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要紧紧跟上中央要求,坚定政治立场,把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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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淑辉不再担任民委纪检组长 曾任民政部纪检组长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6日综合报道 国家民委官方网站“民委领导”栏目近日更新显示,曲淑辉不再担任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国家民委党组成员。

据中国经济网部委人物库资料显示,曲淑辉,女,1955年3月生,2008年10月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2016年5月任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国家民委党组成员。

民政部原正副部长李立国、窦玉沛双双被查

澎湃新闻记者卢梦君

2017年1月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监察部副部长肖培,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解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并答记者问。

罗东川证实,民政部领导李立国和窦玉沛,由于巡视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中央纪委正在对他们进行审查,一旦把事实情况查清楚,根据他们的违纪事实和性质将会依照党纪处分条例作出处分,处理结束的时候会把相关消息对公众做公布。

李立国简历:

李立国,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河北玉田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月参加工作,东北工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

1970.01——1974.05,辽宁省沈阳市建筑机械厂工人;

1974.05——1976.02,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团委干事;

1976.02——1977.01,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建材基地会战指挥部团委书记、政治处副主任;

1977.01——1977.12,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铁路管理段段长兼党支部书记;

1977.12——1979.05,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沙石矿党总支副书记、副矿长;

1979.05——1980.10,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团委副书记(其间:1980.03—1980.08在辽宁省沈阳机电学院干部进修班学习);

1980.10——1982.09,辽宁省沈阳市钢化玻璃厂党总支书记(其间:1981.09—1982.01在辽宁省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2.09——1984.07,辽宁省沈阳市石棉制品厂党委副书记(其间:1983.03—1984.07在辽宁省委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4.07——1985.03,辽宁省沈阳市石棉水泥制品厂党委书记(其间:1980.09—1984.09在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函授大专班学习);

1985.03——1985.06,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5.06——1990.01,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85.08当选省青联副主席);

1990.01——1993.01,辽宁省盘锦市副市长(其间:1989.04—1991.02在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1989.03—1992.04在东北工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3.01——1993.12,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

1993.12——1995.08,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兼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1995.08——1999.0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兼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9.01——2001.09,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兼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1.09——2003.0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3.01——2003.1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书记;

2003.11——2005.12,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05.12——2010.05,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2010.05——2010.06,民政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

2010.06——2016.11,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窦玉沛简历:

窦玉沛,男,汉族,1957年9月生,天津市人。1982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民政部安置司副司长、社会事务司司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区划地名司司长、民政部办公厅主任等职。曾分别挂职任江苏省泗洪县民政局副局长、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区委副书记。

2006.01-2016.11 民政部副部长。

责编:肖秀芬

来源:中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