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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调整11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任何污染项目
新湖南客户端
2016-12-08 10:43:43

衡阳日报讯(记者 段玉贤)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期,我市对城区、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等地11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涉及全区11个街道、乡镇,服务人口达到200多万人,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任何污染项目。

此次调整的11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绝大部分是现有水厂、自来水井的水源地,如江东水厂、城北水厂水源地等,还包括红旗水库和石门水库。水源保护区分布在演武坪街道、黄茶岭街道等11个街道、乡镇,11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计能力达到100(万吨/天),服务人口达到200多万人。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将设置醒目标识,同时将对保护区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整治措施。按照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对于目前已有的各类禁止建设项目,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拆除或关闭。对于今后新增项目,国土、规划等审批部门将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进行严格的审批。

责编:衡阳日报

来源: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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