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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互联网广告 须标注“广告”字样
新湖南 • 财经要闻
2016-08-30 07:00:07

湖南日报8月29日讯(记者 奉永成) 今天,记者从省工商局组织召开的贯彻实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座谈会上了解到,《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从9月1日开始,所有的互联网广告都要标注“广告”字样,打擦边球、偷换概念等行为将被严查。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传播媒介的网络广告得到了快速发展,消费者对网络广告的投诉日趋增多。为此,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广告法》的要求,结合我国互联网广告产业发展和监管实际,制定出台了《暂行办法》,从互联网广告定性、广告可识别性等方面作出了科学全面的规定;将互联网、微信、QQ以及各种客户端的推广和网络搜索列为互联网广告。对广告主、广告平台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并规定所有的互联网广告都要明确标注“广告”字样。对违反《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广告法》从严处罚。

座谈会上,部分企业、互联网广告经营发布单位代表和行业监管单位的同志发表了意见。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实际,对各级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分批、分层次集中培训。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网络广告将有新变化

“魏则西事件”将搜索引擎推到了风口浪尖。付费搜索究竟是不是广告,又该如何监管?这一备受争议的问题如今有了答案。

8月2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组织召开的贯彻实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互联网广告的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对付费搜索、弹窗广告等此前争议大,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杨序清告诉记者,《暂行办法》实施之后, 网络广告会有一些新变化, 为的是让网络广告更干净。

付费搜索结果要与自然搜索结果有明显区别

不少网友都有这样的体验:感冒了,想知道吃什么药效果最好,在搜索引擎里输入感冒症状,就会出现很多医疗机构,稍不留神就会被误导;在购物网站里搜索商品,屏幕一侧显示的“掌柜热卖”并不是自然产生,而是商家推广。

“上述情况,都属于付费搜索,付费搜索跟正常的搜索结果混杂在一起,就像‘披着羊皮的狼’,让不少消费者尤其是不熟悉网络的中老年人难以辨别,频频中招。”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杨序清介绍,此次《暂行办法》将付费搜索明确界定为互联网广告的一种类型,与其他形式的互联网广告一起接受监管。

目前,不少搜索引擎已将付费搜索结果标注“推广”、“商业推广”等字样。杨序清表示,从9月1日开始这些付费搜索结果都要标明“广告”字样,与自然搜索结果有明显区别。

弹窗广告要能一键关闭

浏览网页时,很多人都曾遇到突然弹出的广告页面,有的根本找不到关闭按钮,有的一点关闭按钮反而会跳到另一个链接。这些像“牛皮癣”一样的弹窗广告防不胜防,让网友们抱怨连连。

《暂行办法》对这一问题也作出了规定,明确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此外,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这一规定,将消除网络上烦人的“牛皮癣”广告,使网络空间更干净,网民用起来更舒心。

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暂行办法》除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概念和表现形态外,还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如: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明确分辨;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等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违反《暂行办法》规定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罚。

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杨序清告诉记者,网民们在网上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记者 奉永成

责编:肖秀芬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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