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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拍卖后共有人拒不腾房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新湖南 • 法报视线
2022-03-22 18:08:02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袁斯潮 张卓)作为被执行人前妻本可以分得共有房屋被拍卖后的共有份额,房屋被拍卖后发现她是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应得房屋拍卖款冻结,原本同意配合法院腾空的房屋共有人又拒不搬迁。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成功将拍卖成交的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买受人。

“今天的强制腾房行动请大家规范言行、确保文明执法并注意安全,出发!”3月17日8时15分,20名执法办案人员在指挥长的一声号令下统一出发,15分钟后赶至被执行人居住的小区。

申请执行人赵某林与被执行人高某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高某民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高某民与前妻赵某华共同共有的一套房屋,并依法拍卖。房屋拍卖成交后,依照分配方案,房屋共有人赵某华应得25万元房屋拍卖款,当时赵某华承诺配合法院主动腾空。

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法院发现赵某华是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遂依法冻结了本应分配给她的房屋拍卖款。于是,原本承诺配合腾房的赵某华拒不搬迁。2022年农历春节前,人民法院依法送达腾空公告并张贴,并再次劝说其履行法定义务。赵某华称临近春节没有地方过年,需年后腾空,请求宽限至年后。案件承办人基于人性化执法需要,遂未在年前采取强制腾空措施,并承诺会根据法律规定保障其合理的租房费用。

3月17日,因被执行人赵某华未按要求如期腾空房屋,人民法院遂决定采取强制腾空行动。人民法院为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提前为被执行人在涉案房屋附近100米处租好了临时居住用房,并为其联系好了搬家公司。在执行现场,经过办案人员与被执行人的耐心沟通,被执行人赵某华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随后,搬家公司始入户收捡、打包、搬运,执行行动持续至当日下午5时30分,整个腾迁行动才顺利完成。

房屋腾空后,执行法官成功将房屋交付给了买受人,强制腾房行动圆满收官,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也有力惩治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

责编:罗霞

来源:法制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