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蕾)12月22日,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高院党组成员粟志远一行,到君山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岳阳中院副院长袁小文,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中院党组成员周晓峰,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春龙,以及市、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成员等陪同调研。
粟志远一行先后参观了君山华龙码头、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在座谈会上,市中院副院长袁小文,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春龙分别就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了汇报。市、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成员分别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对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粟志远对岳阳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了肯定,表示君山法院工作成效明显,打造了一批经典案例,取得了不少理论成果,获得了很多荣誉,在中央、省、市媒体得到了广泛宣传,成绩可圈可点。他强调,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希望今后的工作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第一,要牢记习总书记的嘱托,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环资审判作为落实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第二,创新办案理念,多办精品案件。把典型案件办精,形成可复刻、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把环境资源审判打造成湖南法院一张靓丽的名片;第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各部门之间以及法院内部的合力,确保省高院决策落实落地,既有利于集中管辖,也有利于便民利民,确保效率更高,成效更大;第四,坚持廉洁自律,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要加强法官自律意识,筑牢廉洁防线,时刻警钟长鸣,做到慎独、慎行、慎微,净化朋友圈、老乡圈、生活圈,做到心中有百姓,手中有天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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