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顾峰、包昌林决定逮捕
新湖南 • 湖南廉政
2021-10-18 16:14:29
首页头条收录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顾峰决定逮捕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顾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顾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包昌林决定逮捕

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包昌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包昌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姚茜琼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