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11月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湖南不再区分城乡户口
新湖南 • 综合
2021-10-17 07:39:45
首页头条收录

从11月1日起,湖南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受害人不再区分农村、城镇赔偿标准。记者15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及长沙、岳阳、常德、郴州四地试点工作情况,湖南将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范围扩大至湖南省全辖区,将试点案件类型范围扩大至所有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该通知标准从2021年11月1日开始执行,11月1日之前已进入二审或再审程序的案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湖南各级法院应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娜律师表示,在湖南全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口,一律按城镇居民标准进行损害赔偿计算,将充分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同时,是对长沙、岳阳、常德、郴州四地两级法院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开展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肯定;将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推广至所有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全面保障相关人员的利益。(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责编:邓玉娇

来源:长沙晚报

相关推荐
爆炸事故政府垫付赔偿 能否向保险公司追偿
案宗 0评论

涉及刑事违法扣押、再审无罪赔偿……最高法发布国家赔偿专题指导性案例
世相 31评论

超龄人员、实习生、规培人员可参加工伤保险!湖南这项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风向标 0评论

周末·说法丨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旧伤,影响赔偿金额吗?
世相 9评论

视频|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结对帮扶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一周年回眸:光 从何而来

热门

健康见闻 5评论

谁能“厨”类拔萃?

热门

视界 2评论

记者在身边丨慈利长潭河“水污染”事件实探

热门

张家界 9评论

湖南日报看郴州丨苏仙区探索“三电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满格电”照亮乡村振兴路

热门

郴州 0评论

评论

满天星

2021-10-17 19:16:00

城乡人民的生活一定能越来越好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