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吉首法院:18天执行到位人身伤害赔偿款50万
新湖南客户端
2021-08-26 15:55:26

新湖南客户端8月26日讯(通讯员 谢青 彭紫薇)“感谢吉首法院法官,只用了18天就为我追回了50万元的赔偿款。”8月23日11时,申请人向某在领到50万赔偿款后,为承办案件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法院法官送上了致谢锦旗。

申请人向某在给工地送砂石途中被滚落的石头砸中,左手臂高度截肢,全家失去经济来源。8月2日,向某就与雷某、吉首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为保障申请人尽快回到正常生活轨道,执行法官急在心里,迅速对两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在与两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后,执行法官了解到两被执行人虽无银行存款,但是有一笔被古丈法院冻结了的发包方尚未拨付的工程款。在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几经周转找到该发包方的负责人,向其告知了本案申请人的特殊情况,并就工程款的拨付金额及拨付日期进行了沟通。在确定古丈法院在执行完毕之后,此笔工程款尚有余款能够执行,执行法官再次与被执行人吉首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希望尽快将此50万元赔偿到位,保障申请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经过执行法官和多方努力,发包方主动将50万元人身损害赔偿款支付给申请人向某。8月20日案件执行完毕,历时仅18天。

责编:胡承鼎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