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注意!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启动啦
新湖南 • 动态
2021-07-15 16:24:42
首页头条收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5日讯(记者 王铭俊)记者今天从省科技厅获悉,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已经启动。

据了解,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的方式。

单位提名: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择优提名,提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本行业的优秀项目(团队、人选),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专家提名:湖南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本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省杰出贡献奖人选1名,或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或者省创新团队奖团队1个。专家提名后,不作为完成人参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同时,在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应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回避。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但须出具项目成果评价报告。

3. 2019、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前三完成人和国际合作奖获得者,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 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技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奖励委员会委员职务。

5.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 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 对于2020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

9. 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10. 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

11. 在中国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记者获悉,为了保障网络提交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分类确定网络提交截止时间,逾期系统无法提交,具体时间要求为:

1. 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的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下午18:00。

2. 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企业的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下午18:00。

3.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家提名的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下午18:00。

作者:王铭俊

责编:余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