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20人电信诈骗团伙在汨罗栽了!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
新湖南客户端
2021-04-15 11:59:33
首页头条收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5日讯(记者 徐典波 通讯员 仇淼 舒畅 )4月13至14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近年来最大的电信诈骗案,被告人杨某阳等20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受审。该案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涉及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项罪名。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初,被告人安徽籍杨某阳、湖北籍叶某吉及加某辉(在逃)共同出资,召集被告人刘某、马某青、韩某武、严某、罗某婷、向某府、刘某、张某帅、刘某鹏、蒋某、陈某欣、石某良、黄某等人出境至柬埔寨金边市建立诈骗窝点,组成诈骗团伙。温某元、刘某洋(均在逃)担任团队经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团伙普通成员按照底薪加诈骗数额10%提成计算工资。该团伙主要利用加某洋、计某(均在逃)代理的虚假股票投资平台,对中国大陆境内群众实施电信诈骗。

接到被害人举报后,汨罗公安部门展开侦查发现,该诈骗团伙给每个成员配发3至4台工作手机,通过打电话或利用“打粉”公司提供信息强制推送诈骗人员微信号。被害人成功添加微信后,诈骗人员以不同身份引诱被害人进入直播间,再由虚假投资平台人员宣传平台可将炒股资金10倍杠杆配资等。当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开户、转入资金、购买股票后,诈骗人员用强制平仓等方法骗取被害人资金。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期间,有多名被害人受骗,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阳、叶某吉等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涉案2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汨罗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保证全部辩护人阅卷;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方式、涉案财产等,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被告人亲属和媒体记者等旁听了该案庭审。

责编:徐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