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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酒店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整改被处罚
新湖南客户端
2020-08-03 17:42:44


新湖南客户端8月3日讯(通讯员 谢友华)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凯南酒店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防火门无密封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之规定。按照要求,合格防火门属于消防产品,其应具备规定位置有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合页为防火五金件、设置防火密封条三个条件。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酒店未按要求对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整改。通过对该酒店违法行为依法受案查处,对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酒店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单位直接责任人500元的行政处罚。

责编:李健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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