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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刘丹军等22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新湖南 • 法报视线
2020-06-11 17:05:39

岳阳刘丹军等22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共涉及8项罪名 法庭将择期宣判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李艳 梅耀

6月9日至10日,以被告人刘丹军为首的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敲诈勒索、窝藏等罪一案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部分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丹军早年跟随陈某(在逃)混迹社会。2002年3月2日至11日,刘丹军暗中指挥或直接率领被告人肖方敏、王安定、张志武等人,3次持枪、刀等凶器,对其他团伙成员实施暴力伤害,初步形成了以陈某、刘丹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5年1月至4月,由陈某指使,被告人刘丹军、陈成等人组织多名成员,先后对其他团伙成员进行砍杀,造成2人轻伤、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陈某等人还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2008年,刘丹军组织成员在浙江杭州、湖南临湘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采取软暴力等手段取得某品牌啤酒在临湘的代理权,垄断经销市场;强行入股临湘的采石行业,攫取巨额利益。

2017年,被告人刘丹军又组织成员在长江临湘水域儒溪宝塔段、湖北洪湖伍家瑶段非法盗采江砂,对其他采砂团伙进行打击、报复,排除竞争对手,霸占非法采砂水域。

该犯罪组织人数众多,层级较分明,分工较明确;长期实施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并逐渐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和纪律。其中,陈某和被告人刘丹军先后负责决策指挥。

该犯罪组织实施的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老百姓心中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大肆盗采江砂,给长江临湘段水域生态造成极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岳阳楼区法院立案后,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了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担任辩护人,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及案件证据举证质证等程序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前,共有16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上,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陈述阶段,刘丹军等22名被告人分别对自己的罪行悔不当初,部分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罪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责编:刘思雅

来源:法制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