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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一“老赖”宾馆藏身被抓 3年债务终了结
新湖南客户端
2019-04-01 18:12:59

岳阳一“老赖”宾馆藏身被抓 3年债务终了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见习记者 张璇 通讯员 李莹

“我在此谨向贵院及各位执行法官道一声辛苦了,感谢各位法官尽心尽力为我讨回公道.......”3月的一天,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从几百公里外的永州寄来,送到了岳阳市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谢亮的手中。这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协助执行案件,岳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吴某在宾馆抓获后,帮助执行申请人李某和谢某夫妇追回苦等3年的赔偿款。

2014年12月20日上午,李某驾驶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搭乘李某乙(另外起诉)从永州零陵区方向往太平铺方向行驶,行径零陵区某路段时,与相对方向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事故受损,李某、李某乙二人受伤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乘客李某乙不负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在永州某医院住院治疗119天,经司法所鉴定,李某重型颅脑外伤,伤残程度为三级,左侧瞳孔伤残程度为八级,经湘雅二医院鉴定李某脑挫裂伤致其记忆障碍、人格改变,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评定为八级伤残。因赔偿事宜未协商妥当,于是李某诉诸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0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10000元,吴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74967.9元。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未自觉履行其赔偿义务。李某只好向零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吴某在零陵区居无定所,多方寻找未果后,鉴于吴某是岳阳县人,零陵区人民法院遂向岳阳县人民法院递交委托执行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某难觅踪迹,岳阳县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吴某家境并不富裕,家中还有父母和儿女靠吴某打工维持生活。执行干警多次上门给吴某家人做工作,但未获配合,只说吴某在外务工长期未归。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在吴某住所张贴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多方查询,未发现吴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法院依法将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9月26日,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拒不执行刑事自诉。9月30日,该院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发布网上追逃信息。几个月过去,未发现吴某行踪。执行干警仍然没有放弃,多次联系村干部上门跟吴某家人当面释法,做思想工作,希望家人可以劝说吴某早日主动与法院联系,争取宽大处理。

2019年1月30日,吴某在岳阳县某宾馆使用身份证开房后被抓获。随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2月28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吴某几日内支付李某各项损失16 万元,同时执行干警将李某的特殊情况和困难向主管院领导汇报。最终为李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李某的妻子谢某拿着沉甸甸的赔偿款,对执行干警不停道谢。随后,李某撤诉。至此,这起纠缠多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圆满完结。

责编:张璇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