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2日讯(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刘彬 任金海) 2月12日是大年初八,民间常用“八”象征“发”,不少商家为求得好彩头选择在这一天开门,因此”开门炮“也多集中于这一天燃放。一大早,三湘都市报记者在长沙市区多条街道及市场走访发现,仍有少数商家燃放“开门炮”,但整体较往年有了很大改善。
少数商家“开门炮”放得欢,“一炮”罚500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长沙街头仍有少数经营户抱着侥幸心理,在燃放“开门炮”。
上午9点多,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刘义新突然听到窗外传来阵阵鞭炮声,同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梁晓国,危爆大队大队长张凯一道赶到现场。
“离办公室很近的一处围墙内燃放的鞭炮,抓了个现行。”刘义新说,他们赶到现场没多久, 芙蓉区杨家山社区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原来,社区工作人员巡逻至铭威大厦时,发现有人在摆放鞭炮,准备燃放,于是上前劝阻。
听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劝告后,当事人收回了鞭炮,可社区工作人员走后不久,当事人又拿出鞭炮,在一处围墙内燃放了鞭炮,“当事人知道不能燃放鞭炮,就是为了讨个好彩头。”随后,当事人被移交至芙蓉公安分局荷花园派出所,并处以500元罚款。
同样是上午9时许,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青园中队执法队员巡逻至迎新路标志商务中心时听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并找到当事人,责令其停止该行为。经询问,商务中心某进出口公司新年开张,在明知是禁放区域,禁放时段情况下,仍然燃放烟花爆竹长达十余分钟。随后,执法队员对现场进行执法记录仪录像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移交至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
不放“开门炮”,照样“开门红”
随后,记者在长沙高桥大市场逛上一圈,未发现燃放“开门炮”的商家。市场管理人员周雄锋介绍,他在这里工作三年都未曾见过商场燃放“开门炮,”相比放鞭炮的烟硝,市场经营户会选择电子鞭炮、播放喜庆音乐等更为环保且讨喜的方式来庆祝初八开门大吉。“街道、市场都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还没见到哪家放鞭炮。”
“新年好!请您吃糖。”市场经营户李先生对每位进店的顾客,都会送上一声新年问候和糖果。李先生介绍说,店里准备了电子鞭炮、喜庆的音乐烘托气氛,他在头天还准备好了几公斤糖果赠送给进店的顾客,同时店里不少商品都减价优惠,“不放‘开门炮’照样‘开门红’,我们给顾客送上一句问候一颗糖,不仅是开业讨彩头的方式,还能回馈新老客户赚个好口碑。”
在长沙街头,像李先生这样告别“开门炮”这种老套的方式,选择“绿色开市”的商家有很多。不少开张的商家选择用降价打折、赠送节日礼品、气球鲜花装点等方式招揽顾客,迎接新一年的生意。
“今年情况比往年好很多,我们的环卫工人也轻松些。”环卫工人彭女士说道。
记者通过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众号“湖南大气环境监测”查询得知,长沙市空气质量指数为优。
数据:今日长沙查处违规燃放“开门炮”41起
今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通报的数据显示, 12日当天,110指挥中心共受理涉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警情23起,全市中心城区共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1起,目前,已有25起处罚执行到位。“今年是‘开门炮’禁放第一年,管理更严格。”长沙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梁晓国表示,今年春节之前,长沙市政府重新修改了《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正月正月初七至正月十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派出所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要落实“五个一律”(即: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上门核查,一律带到派出所盘查,一律形成笔录材料,一律依法依规处理,一律形成工作台账,如果有不听劝阻且阻碍执法,行政拘留等处罚),一案三查,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按规定顶格处罚,罚款500元,抗法会拘留。”
作者: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刘彬 任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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