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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男子过肩摔撂倒他人获刑罚
新湖南客户端
2019-01-04 18:10:04

冲动是魔鬼!男子过肩摔撂倒他人获刑罚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4日讯(见习记者 张璇 通讯员 钟颖)两男子在某加油站“狭路相逢”,因车辆让行的小问题发生争执,其中一人冲动之下用过肩摔将对方撂倒,致其轻伤二级,最终获刑又赔偿。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李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的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72627.2元。

2018年3月28日晚,李某与哥哥、雇请的送货司机熊某与涂某分别驾车运送挖机,在岳阳县某加油站加完油准备离开时,与驾驶货车进入加油站加油的陈某及其兄弟会车。李某和陈某均下车指挥车辆,因车辆让行问题两人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之后被众人拉开。当陈某边骂边往自己的货车方向走时,李某突然追打陈某,陈某也用拳头进行反击,此时李某的哥哥等人赶来同李某一起追打陈某。情急之下,李某抱住陈某朝自己左侧猛地一甩致其右肩着地摔伤。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因偶发矛盾与他人发生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本案李某打伤陈某,逞一时“英勇”,结果使自己身陷囹圄,两败俱伤。在处理生活中的偶发小矛盾时,大家更应多一份包容忍让,盲目冲动打骂他人,只会种下仇恨的种子,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编:张璇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