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3月25日讯 (通讯员 罗珊珊 夏纹文)“检察官你好,我的‘血汗钱’今天终于拿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3月22日,成功拿到拖欠工程款的老曹,向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连连致谢。
2022年2月至3月,老曹接受康某委托,为其位于南岳区南岳镇的房屋搭建铁棚,并预先垫付材料费。该工程完工交付后,康某未按期支付材料和人工费,共计29700元。老曹多次向康某讨要,康某始终推诿拒付并断绝联系。老曹欲向法院起诉追回承揽铁棚报酬,但因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不会收集证据,讨要报酬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今年1月,老曹来到检察院反映情况请求帮助。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老曹没有固定工作,系农民工,肢体二级残疾,迫于生计偶接散活,因承接该搭棚工程还垫付了材料钱,现在对方人不在南岳,电话也联系不上,导致自己现在生活愈发困难。
通过了解案件事实、梳理证据,承办检察官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决定支持起诉,并耐心指导老曹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释明经过法院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并视情况追加共同债务人拿回钱财。
【检察官说法】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什么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情形。
【检察官提醒】
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 支持起诉申请书(确有书写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3)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
(4)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2. 身份证明材料。
3. 相关法律文书及案件证据材料。
作者:罗珊珊
责编:夏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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