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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讯点击】将租来的豪车质押“变现”逾百万,获刑!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4675
2024-03-20 11:36:23

新湖南客户端3月20日讯 (通讯员 罗亚莹 杨剑炜 伍品倩)“感谢检察官替我们挽回了损失,我们现在加强事前信用考察,规范了租赁流程,不再给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日前,长沙市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向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道谢。该公司曾是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案的受害者之一。

2020年,小丽因赌博欠债,产生了租车抵押骗取贷款的想法。当年6月至12月期间,小丽在长沙市2家汽车租赁公司先后租赁奔驰、保时捷、宝马等4部车辆后,通过伪造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车牌和身份证等资料,将租来的车质押给老秦,以借款的名义共计骗取老秦1014300元。

2021年2月,汽车租赁公司察觉情况有异,遂报警。去年3月27日,小丽被抓获归案,案件移送到宁乡市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认为,小丽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受害人财物,涉嫌合同诈骗罪。去年7月13日,经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小丽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小丽退赔被害人老秦经济损失。目前,涉案的4台车辆已分别退还相应租车公司。(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作者:罗亚莹 杨剑炜

责编:伍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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