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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2处行政机关办公院落有了“身份证”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动态
阅读:28503
2024-03-15 17:48:3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5日讯(通讯员 杨源)开展行政机关单位办公院落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能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在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打开原县畜牧局等院落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身份信息简明扼要,一目了然。据悉,自去年以来,该中心已完成22处行政机关单位办公院落不动产权属办理工作,全面提升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能。

“老的办公院落,普遍存在产权不清晰、权属登记不完善等问题,不利于管理、盘活国有资产。”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县启动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清查及权属登记专项工作后,按照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的规定,该中心接收了22处院落的土地、房产等原始证件资料,开展不动产权属办理工作。

经过前期调研摸底,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对需要办理权证的院落进行梳理,按照有无国土证和房产证、权证原始资料是否遗失等情况进行分类,将接收的22处机关院落主要分为权证登记在原资产单位名下、权证登记在其他单位名下、没有权证资料三类。对各院落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宗地分割等具体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秉持先解决共性问题、再解决个性问题的思路逐步推进,明确了每个类别机关院落办理权证过户的流程及相关问题处理办法。截至目前,22处行政机关办公院落已办理权证48本,其中46本不动产证,2本国土证。

“推进行政机关单位办公院落不动产权属办理工作,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后续的国有资产盘活奠定了坚实基础。”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立足前期的权证办理基础,继续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和统一配置相关工作,推动行政机关办公院落资产管理再上新台阶。

作者:通讯员 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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