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醉驾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张家界市第一中学教师曾建平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问题。
2019年3月22日晚,曾建平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其结果为73mg/100ml。2019年3月,曾建平受到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曾建平受到记过处分。2022年3月14日晚,曾建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6539mg/100ml。2023年7月,曾建平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2023年12月,曾建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四都坪乡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梁英俊醉驾问题。
2022年4月25日晚,梁英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6968mg/100ml。2023年10月,梁英俊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3年11月,梁英俊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沙堤街道汆水溪村党员田绪勇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问题。
2023年10月7日晚,田绪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0791mg/100ml。2023年12月,田绪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4年1月,田绪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之下仍顶风违纪,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责编:文婷
来源:永定区融媒体中心
湖南日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