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0日讯(通讯员 林畅 彭沛川)没有焊工证,却在工作中用电焊焊接,违规使用明火作业。1月10日,记者从长沙县长龙街道获悉,因焊工无证上岗,辖区2家企业被立案查处。
“您好,我们是长龙街道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请出示您的焊工证......”近日,长龙街道践行“四下基层”,联合龙井社区在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中,对辖区某炉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时,发现2家企业有多名员工在开展电焊作业,其中宾某、颜某两名员工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资格证。
“焊接与热切割等特种作业危险性非常高,不掌握相关知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非常容易发生事故!”“雇佣无证人员进行作业,不管是故意还是把关不严,一旦发生事故,企业都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现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现场固定证据,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当事无证员工接受进一步调查。
长龙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同时,《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之规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随后,长龙街道依法将该案件移送给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下一步将依法对该企业的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接下来,长龙街道将践行“四下基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并重点开展企业特殊岗位检查行动,对无证作业和不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责任人员给予严惩,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护航辖区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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