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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一曝光”|衡阳县安委会印发《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六条硬措施》的通知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本地
阅读:28740
2024-01-06 16:25:55

为深刻汲取曲兰镇“12·2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洪市镇“12·24”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教训,彻底清剿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规范经营秩序,从根本上扭转我县烟花爆竹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订《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六条硬措施》。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前期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储存“起底式”排查整治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结合“三查一曝光”制度,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硬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六条硬措施”的要求,再动员、再升温、再加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网格化、全领域”排查 各乡镇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为大、中、小网格单元(村(社区)为大网格,3至5个村民小组为中网格、村民小组为小网格)。大网格员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乡镇包村(社区)干部担任,中网格员由包组的村(社区)干部担任,小网格员由组长担任。每村聘请1至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网格员负责入户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屋。监督员负责督促指导网格员开展排查工作。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各类养殖场所及闲置医院、学校、粮站、供销社等场所定期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由乡镇和县直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及时上报县安委办。

二、“规范化、全流程”监管。 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超标、违规、违禁产品,严查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弄虚作假行为;严禁持证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三无”产品,严查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异地经营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零售店违规向其他零售店供货行为。

三、“顶格化、全过程”打击。 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予以没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来源,情节严重的落实行刑衔接;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向非法经营门店供货的,一律顶格处罚;对零售门店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销毁,并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多样化、全覆盖”宣传。 不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将《关于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有奖举报通告》张贴到村、到组、到户,利用村村响、宣传车、屋场恳谈会、敲门行动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定期在县融媒体中心集中曝光“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起到“查办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要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人人喊打。

五、“动态化、全方位”督查。 在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春节、清明节、中元节期间),实行“每周一通报、半月一会商、一月一督查”制度。各乡镇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周四上报本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情况,由县安委办统一收集汇总,于每周五以专报形式发布;各乡镇及县直部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调研会商,解剖”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四不两直”深入各乡镇开展明察暗访,倒逼责任落实。

六、“精准化、全链条”追责。 对于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中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排查整治走过场,导致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或被上级督导检查直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倒查追究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村(社区)相关人员责任;对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造成亡人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责编:翟瑜

来源:你好衡阳县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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