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司法联动,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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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10:43:45
新湖南客户端1月4日讯 (通讯员 余琦 林钗丽 伍品倩)“我经常要去外地开展业务,但请假手续和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带来很多问题。”近日,在平江县检察院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外出请假情况开展“一案一回访”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对检察官说。
吴某为长沙一网络传媒公司股东,因犯罪被判缓刑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其在公司负责后台运营等事项,需经常请假外出。根据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其外出必须履行严格的请销假审批手续、每天需要定位打卡两次等,吴某一直遵守。

在对吴某的情况核实后,平江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对其在矫正期间的真实表现、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现实情况,以及批准跨市县活动后是否造成其脱管、漏管等进行了综合评估。经严格审查,两部门一致认为吴某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社会危害性小,可以一次性批准其六个月内跨市、县活动。
“真的感谢党和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给我解决了大难题!今后一定好好改造,回报社会。”吴某办完手续后感激道。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及管理,平江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已对8名涉企法人股东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手续, 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放下“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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