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夯基础、抓重点、破难点、谋创新”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解决在萌芽,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机制健全
实现一站式解纷
建立平台实现多调联动。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将矛盾纠纷接待、信访接待、复议诉讼服务、公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整合于一个窗口,达到了有场地、有窗口、有人员、有机制、有保障等“六有”要求,按照“属地、归口、逐级、联动”原则,让矛盾纠纷接待受理、分流指派、调处化解、督办回访“流水线”运行,“全链条”解决,实现了“实体化、实战化”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
体系完善助推多元化解。建立了县、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纵向调解网络,同时针对全县矛盾纠纷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拓宽行业调解组织,共建有242个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全县各层级全覆盖。县调解委员会指导行业专业领域矛调中心、各行政调解委员会规范开展调解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相关职能部门相继成立道路交通、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人事、婚姻家庭、物业6个调解分中心,构建矛盾调解“1+6+N”模式,畅通了多元化解渠道。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引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对接县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健全完善衔接联动化解机制,与法院、公安、信访、专业行业等部门积极开展资源共享、衔接联动制度机制探索,深化“诉非衔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建设,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科技支撑提高联动效率。为实现纠纷高效化解,让当事人少跑路、数据多跑腿,依托纪委监委智能远程信访室系统,打造全县“云调解”服务平台。积极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实现矛盾纠纷线上调度、线上调解,高效联动,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力量下沉
助力基层纠纷化解
为进一步强化四级调解网络,规范调委会人员配置,县司法局聘请4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派至各镇(街),通过定期培训、奖惩考评等方式科学管理,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水平,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同时积极引导群众把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文化水平以及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同志推选或聘任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262名,其中“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专家学者等担任调解员总数260余人。
邀请律师驻矛调中心、驻企坐班,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利用专业知识参与各类纠纷调解,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目前共有118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接全县所有村(社区),以“驻点+辐射”的形式实现了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法律服务的制度化供给,取得了积极成效,让广大群众便捷地享受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组织新模式,强化调解力量,通过开设品牌调解室及“五老”乡贤调解室、联动公益组织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调处,努力打造了“老鲁”“易嗲”等调解工作室品牌,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在参与和促进社会法治化中的作用。
服务优化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为延伸法律服务企业触角,及时有效化解市场内部矛盾纠纷,在海吉星、中南汽车世界、蓝思科技等大型市场分别成立调委会或调解工作室,定期对辖区内商事纠纷进行排查,委派专门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为经营主体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切实满足园区企业多元需求。
成立县商事调解中心并在镇(街)设商事调解室,优化商事服务,与镇(街)政府、人民调解组织及企业共同开展涉企纠纷调处,高效化解商事纠纷。
成立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培训、传帮带等方式提高镇(街)人民调解员在劳动人事领域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优化用工服务,发挥人民调解在劳动人事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责编:封豪
来源:长沙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