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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机”遇交警耍聪明“换驾”难逃处罚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民生
阅读:54547
2023-12-06 09:15:4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6日讯(通讯员 刘超)人人都知道酒驾危害大,但总有些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当喝完酒后开车遇到交警,甚至“急中生智”调换位置“忽悠”交警,结果仍然难逃处罚。

驾驶人“换驾”后接受酒精测试

12月05日凌晨01许,市交警大队罗江中队在辖区十古公路滨江村前路段开展“净风4号”及“冬季攻势”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牌照为湘F8***19的车辆在不远处停止了行驶。随后,副驾驶处车门打开,一个人走出来后竟然进入了驾驶座位。

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副驾驶位上的驾驶员身上疑有酒味。当询问他刚才是否开车时,该男子矢口否认,并信誓旦旦表示自己确实喝了酒,但没有开车。民警随即调取周边监控录像核查,并将黄某和夏某带至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随着警方调取来监控录像,驾驶位上的夏某在事实面前选择了坦白自己与朋友“换驾”的真相。男子黄某也在民警的询问下,承认自己酒驾看到交警后害怕被查处,便决定调换驾驶人,没想到被民警识破。

换至驾驶位的夏某接受酒精测试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车辆驾驶员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对黄某及朋友夏某企图通过“换驾”逃避处罚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驾驶黄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大家切莫自身试法,不仅会给自己带来诸多麻烦,而且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希望每个驾驶人都能,文明行车,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一审:张   咪

二审:游   岚

三审:谢   江

责编:张咪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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