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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涉嫌危险驾驶罪却玩“失踪”?汨罗交警抓获潜逃113天男子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民生
阅读:21962
2023-11-17 16:41:3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7日讯(通讯员 张为 陈倩雯)醉驾后涉嫌危险驾驶罪,但民警传唤本人时却拒不到案,玩起了“失踪”。11月16日晚,在“净风4号”行动中,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潜逃113天,被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岳阳县公安局抓获并移交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刘某某被岳阳县警方抓获并移交至汨罗警方

7月23日18时许,刘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沿汨罗市汨罗镇茶木村村级公路由西往东行驶至武夷山村前路段时,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刘某某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大队古培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赶到现场勘查,并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民警发现,刘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至汨罗市中医院抽血封存送检。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结果为247.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鉴定出来后,民警对其进行电话传唤,但刘某某拒不到案。随后民警开具传唤证到其家中和村委会,其仍然躲避公安机关,玩起了“消失”。11月16日11时许,经汨罗市公安局批准,警方对其刑拘并网上追逃。当晚19时许,岳阳县公安局长湖派出所民警在平江县伍市镇工业园一个工厂内,将刘某某现场抓获,并将其羁押于岳阳县看守所。

到案后的刘某某

11月17日,古培交警中队接到岳阳县长湖派出所民警电话并对其说明情况,随即古培交警中队教导员黄海宴带领三名辅警并赶往岳阳县公安局对接并办理相关文书手续,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羁押于汨罗市看守所。

民警提醒,信息时代,违法犯罪没有避风港!醉驾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心存侥幸企图逃避责任,终究难逃法网。

一审:张   咪

二审:刘晓元

三审:杨剑波

责编:张咪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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