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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检察:检察监督让3年前涉企“挂案”撤销了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3710
2023-11-17 16:51:34

新湖南客户端11月17日讯(通讯员 曾广文  阳延林 夏纹文)“这下好了,案子撤了,竹炭厂也不用拆除了。”近日,娄底市双峰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双峰县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燃料公司)走访时,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检察官回访某某燃料公司 双峰县检察院供图


2018年,某某燃料公司在双峰县石牛乡某村投资建立的竹炭厂,被双峰县相关行政单位发现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8.17余亩。2019年8月,相关行政单位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12万余元。

2020年6月,该公司完成罚款缴纳,并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55万余元。同年7月,侦查机关对某某燃料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因周某某对竹炭厂占用土地性质、面积一直持不同意见,有关此案的刑事案件已持续“挂案”3年未处理。

2023年3月,双峰县检察院对近年来涉企“挂案”排查时发现该案后,立即进行审查,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向相关部门调阅相关材料,并到该公司竹炭厂实地调查取证。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2023年6月,省政府审批同意将该案涉案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且该燃料公司占用基本农田面积刚达追诉标准,并已办理好农用地转用手续,侦查机关对该燃料公司的刑事立案已无实际意义。2023年7月,双峰县检察院启动撤案监督程序。

2023年9月,双峰县检察院对某某燃料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公正公开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燃料公司系当地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为解决当地就业、增加税收发挥积极作用。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撤案监督。

2023年9月,双峰县检察院向侦查机关制发《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同年9月18日,侦查机关予以撤案。

作者:曾广文 阳延林

责编:夏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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