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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零售烟花爆竹 一食品店被查处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新风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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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22:06:3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范婷)10月16日,宁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部门接群众举报后雷霆出击,查处一家存在无证零售烟花爆竹的食品店。

当天上午11时30分,宁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道林镇百兴食品存在无证零售烟花爆竹行为。该局烟花科执法人员于下午2点赶到现场,对道林镇百兴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确实存在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店内仓库存放有盘鞭84盘,条鞭2箱,烟花25个。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出具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制作查封(扣押)现场笔录、并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食品店现存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宁乡道林镇百兴食品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鞭炮的行为涉嫌违反 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 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罚。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科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都是违法行为。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规定,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在禁燃期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经营者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相关售卖经营。

作者:范婷

责编:石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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