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1日讯(通讯员 谭丽 黄丽萍 马益坤)近日,永兴县法院就依法审结了一起因焚烧茅草造成山火的案件。
2022年12月,李某在永兴县柏林镇某村一厂房前用打火机点燃草坪的茅草焚烧,之后回到厂房吃饭。因当天气温较高,茅草干枯,未隔多久,烟火四处弥漫,李某担心引发山火,便走到厂房外灭火。但由于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迅速向附近山场蔓延,眼见火势无法控制,李某才拨打村干部电话求救,山火于次日才被扑灭。经认定,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为96.133公顷(1442.3亩),其中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宜林地。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家属与被害人王某、吕某等20余人及永兴县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人民币253300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庭审时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随意焚烧茅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56.226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庭审时当庭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予以从宽处理。永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书面调查评估意见书,同意对其实行社区矫正,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本院予以采纳,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山火无情,不但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而且会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已进入秋冬季,天气干燥,火灾发生风险增高,请大家务必增强防火意识,杜绝违规用火,千万不要因一时疏忽而酿成不可挽回的错误,不仅自身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给家庭带来不幸,造成严重的负担。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爱护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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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