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0月8日讯(通讯员 罗善芝 杨婷)利用通信运营商的代理商工号,根据催债公司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非法查询软件获取欠债人的电话号码,帮助催债公司进行催收,不到一年时间非法获取公民个人手机号近3万个……2023年9月27日,贺某、张某、卢某三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2022年7月以来,贺某、张某合计为催债公司提供欠债人电话号码查询服务,张某请人制作非法查询软件,贺某又拜托卢某招揽业务并从催债公司获取到多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023年2月初,贺某借助张某提供的非法查询软件,使用某通信公司代理商的工号、卢某提供的公民信息,在代理商营业厅批量查询他人电话号码。短短2日内,贺某等人利用此工号在系统内的点击查询量高达10723次。
该通信运营公司监测到工号异常后,随即报警。同年3月,贺某、张某、卢某被相继抓获归案。被查获时,贺某电脑内存有18967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含手机号码29548个。
宁乡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发现,部分通信运营商的代理商由于疏于管理,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2023年7月,宁乡市检察院 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通信运营公司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管理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督促各大通信运营公司对新入网号码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全渠道工号核查管控,各通信运营商针对工号调取或泄露用户留存的个人信息等违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处罚办法,并组织全体员工及代理商签订“断卡”工作责任及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承诺书,有效强化了公民个人信息管理力度。
检察官提醒: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个人信息收集必须合法、正当、必要、规范,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有可能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惩处。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我们的个人信息时刻都被获取并保存着。大家一定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件信息,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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