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龙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别重大贩卖毒品案件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龙山县
阅读:111785
2021-07-07 09:27:24

新湖南客户端7月7日讯(通讯员 向玮)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海明、李章、龚本军、龚贤君、罗其鹏、王安军、王锋、周艳、梁清献、许玉华、向宇环、陈龙舟特别重大贩卖毒品罪一案。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禁毒办工作人员与媒体记者参与旁听。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梁海明、李章、龚本军、龚贤君、罗其鹏、王安军、王锋、周艳、梁清献、许玉华、向宇环、陈龙舟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冰毒等毒品。梁海明贩卖57克,李章贩卖168克,龚本军贩卖168克,龚贤君贩卖57克,罗其鹏贩卖40余克,王锋贩卖37克,周艳贩卖27克,王安军多次贩卖15克,梁清献3次贩卖1克且情节严重,许玉华2次贩卖约7克,向宇环1次贩卖0.5克,陈龙舟1次贩卖0.5克。被告人龚本军、罗其鹏、王安军、梁海明、龚贤君、梁清献、向宇环在贩卖毒品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锋、陈龙舟在贩卖毒品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被告人周艳在贩卖毒品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均系从犯。被告人龚贤君曾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贩卖毒品罪,系累犯、毒品再犯;被告人梁海明、许玉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梁海明非法拘禁他人,并伴有殴打、侮辱情节,以及为非法占有目的采取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138000元,数额巨大。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依法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整场庭审活动严谨规范、秩序井然。

因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编:胡承鼎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