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新湖南客户端7 月 20日讯 武陵区纪委区监委(含区委巡察办)面向全市范围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职位名额
1.执纪执法类职位 4 名,男女不限;
2.文字综合类职位 2 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各 1 名),男女不限。
二、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选调人选应具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年龄在 33 周岁以下( 198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或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 199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当年考核除外)。
(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 5)具备 2 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 1 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 1 年。
(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其中报考执纪执法类职位人员须在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执法监督等相关岗位工作 2 年以上;报考文字综合类岗位人员须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有较突出的文字工作能力,撰写了 3 篇以上较高质量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等文稿。工作经历需由单位出具证明。
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均计算到 2020年 6 月 30 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 3)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 4)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 1)报名时间: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
( 2)报名地点: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 978 号。区政府 1 号楼 1448 会议室,电话: 7190363 ,联系人:周蓉。
(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武陵区纪委区监委(含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类执法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 张;
③加盖了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④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在现单位工作1 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满 1 年,已满服务期限,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证明);
⑤报考文字综合岗位人员需提供3 篇以上由本人撰写并经单位盖章确认的理论文章、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等。
2. 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 2020年 8 月 4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到武陵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 978 号区委区政府机关 1 号楼 1407 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 2020年 8 月 5 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执纪执法类职位笔试内容:客观题( 70分),范围为《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执纪执法实战应用题( 30 分)。
文字综合类职位笔试内容:申论( 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 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区委组织部研究核减或取消相应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取消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面试
面试时间: 2020年 8 月 8 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 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若有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50% + 面试成绩× 50% 。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审查干部的 “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五)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可以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综合情况,经区纪委常委会(区委巡察办选调人员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试用人员。在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廉洁武陵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选调人员转任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洁武陵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六、其他事宜
选调人员符合常武办〔 2017〕 42 号文件中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购房补贴。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网址:
https://www.wuling.gov.cn/rsj/zhdt/tzgg/content_203126?from=groupmessage
咨询电话: 0736-7190363(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 )
0736-7258039(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736-7190047(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
责编:夏雯
来源:武陵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