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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有奖举报违法违规、共筑蒸湘生产安全——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蒸湘
阅读:82276
2023-02-08 18:34:03

亲爱的企业员工、村(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因违法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教训极为惨痛。当前,国省市正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和电气焊作业安全,开展专项整治,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蒸湘区安委会在全区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举报事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甲醇、乙醇(酒精)、汽油、柴油、乙炔、盐酸、硫酸等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活动的。

2.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蓄电池回收等生产经营活动的。

3.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4.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叉车、升降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没有办理动火作业审批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强令违章作业的。

7.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地下人防工程等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存在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

8.劳动密集型企业违规建设、违规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或使用性质、违规生产的;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夹心彩钢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作隔热保温层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等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查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用焊等;员工宿舍使用电烤炉等大功率电器等;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合用场所等;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员工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

9.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企业、单位未按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

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11.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事项

1.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

2.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举报,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应急管理部门再次提出同一举报的。

3.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

三、奖励标准

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按查处违法行为处罚实际执行额的15%奖励举报人,设定奖励上下限额度为:最低450元,最高15000元。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明确奖励标准的,按上级规定办理。举报不实的不予奖励。

四、奖励兑付

按照《蒸湘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处置和奖励办法》兑现奖励;以举报事项结案时间为准,在举报查实并对举报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后5日内兑付举报人;多人次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安全是最大的幸福,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运用“有奖举报”这一有力武器,为营造全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受理单位将严格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举报热线:12350、12345或0734-8827440。

蒸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

责编:赵娓娓

来源:蒸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