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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丨 致全区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蒸湘
阅读:135127
2023-01-12 18:35:40

亲爱的村(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减少消防险情和森林火险,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敬告全区居民:

1.我区未给任何商家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所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均属于非法违法行为。我区全域内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

2.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并积极配合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蒸湘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处置和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表彰或适当奖励。举报电话:110、12345或0734-8827440。

3.凡在查禁过程中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蒸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责编:赵娓娓

来源:蒸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