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截止3月31日 新冠治疗费可用医保报销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炎陵新闻
阅读:66748
2023-01-11 20:43:39

​日前,我省医保、财政、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决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下称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先行执行至3月31日。

《通知》中明确,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现行相关医保政策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的医保报销支付额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也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封顶线,可有效引导患者基层就近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一审:廖婕   二审:肖方仕   三审:霍强

作者:曹轩豪

责编:李梧桐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