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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 鼓励企业新增采购配套产品服务的实施办法》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营商环境
阅读:150535
2023-01-05 17:14:49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产业链供应链环境,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支持企业间的供需对接,有效降低企业供应链采购成本,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产业高端化发展,制定《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 鼓励企业新增采购配套产品服务的实施办法》。

二、支持范围

1.工商注册、实际经营和财税户管均在园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在园区范围内有实体办公场所并实际运营的创新创业载体和从事供应链服务的企业及社会组织。

三、支持措施

1.鼓励企业新增采购及供应商。

(1)对企业新增区县供应商进行奖励,年度内每新增1家区县供应商且当年采购额超过30万元的,分别奖励采购企业1万元。同一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解读:本条款鼓励园区企业新增区县供应商,对企业在申报认定年度内新增区县供应商的,按新增供应商数量给予相应奖励。企业与新增的区县供应商在以往年度不应存在采购交易记录,采购额以企业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

(2)支持企业向2022年起新增的区县供应商采购配套产品、技术服务,年度内采购额达到500万元的,奖励采购企业5万元,采购额每增加500万元,增加5万元奖励;本条款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解读:本条款鼓励园区企业增加对申报认定年度内新增区县供应商的采购额,按新增采购额实行上台阶奖励。年度内新增采购额的认定,以企业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

2.支持企业采购供应上台阶。

(1)对企业向区县供应商采购的配套产品、技术服务进行上台阶奖励,对2022年起年度采购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的,奖励采购企业15万元;年度采购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奖励采购企业25万元;年度采购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奖励采购企业50万元;年度采购额首次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奖励采购企业100万元。本条款奖励金额晋级补差,同一企业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解读:本条款鼓励园区企业增加与区县供应商的配套产品、技术服务采购交易,对园区采购商根据采购额实行上台阶奖励,采购额以企业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

(2)对企业向园区采购商供应的配套产品、技术服务进行上台阶奖励,对2022年起年度供应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的,奖励供应企业15万元;年度供应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奖励供应企业25万元;年度供应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奖励供应企业50万元;年度供应额首次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奖励供应企业100万元。本条款奖励金额晋级补差,同一企业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解读:本条款鼓励园区企业间增加配套产品、技术服务交易,对园区供应商根据供应额实行上台阶奖励,供应额以企业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

3.促进供应链提质升级。

(1)对企业新获得ISO管理体系认证、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行业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项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4万元。

解读:本条款鼓励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相关奖励以企业在申报认定年度内获得的证书为准。

(2)鼓励企业申报两型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新认定的湖南省两型产品,给予企业每项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长沙市两型产品,给予企业每项1万元奖励。

解读:本条款鼓励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相关奖励以企业在申报认定年度内入选的省市两型产品名录为准。

4.鼓励开展供需对接活动。

对园区内举办的供需对接活动,经产业发展局备案同意并通过园区产业链供需集市服务平台发布活动通知,且对园区内企业免费开放的,园区企业参与家数超过20家、50家的,分别给予活动举办方每场1万元、2万元补贴;在长沙市外举办的活动且园区企业参与家数超过10家的,给予活动举办方每场2万元补贴。

解读:本条款鼓励园区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发挥园区产业链供需集市作用,按活动举办场次对活动举办方给予奖励,活动需经产业发展局备案同意。

四、名词解释

1.配套产品:企业生产制造的工业产品,不包括采矿业工业产品、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2.配套技术服务:技术研发、生产线改造、管理升级、智能化工程改造等服务,不包括人力资源、政策咨询、物流配送、后勤保障、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物业维修等服务。

3.采购额:企业采购直接用于产品研发或生产经营的配套产品、技术服务交易的不含税金额。

4.供应额:企业供应用于采购商产品研发或生产经营的配套产品、技术服务交易的不含税金额。

五、实施时间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解读单位

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联系方式:0731-84020071

(来源: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责编:陈琪

来源:新湖南长沙经开区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