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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蒸湘
阅读:107365
2022-12-16 10:07:00

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净化社会风气,蒸湘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除一律强制铲除毒品原植物外,对种植人员(单位)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法严厉查处涉毒吸毒人员

1. 凡非法持有、吸食和注射毒品者,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强迫、引诱、教唆、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从严处罚。

2. 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给予撤职、开除等党纪、政务处分,从严处罚。

三、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犯罪行为

1. 凡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一律快处、快移、快诉、快判,依法从严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凡容留他人吸毒的旅馆业、餐饮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初次发现一律停业整顿6个月,第二次发现一律吊销证照。对发现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明知而不制止、不报告,或者窝藏、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 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一律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单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的奖励规定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履行禁毒法定义务,踊跃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衡阳市实施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

1. 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300元。

2. 举报存在吸毒问题场所、窝点的,每案奖励3000元。

3. 举报缴获非法持有毒品10克以下的,奖励500元。

4. 举报毒品犯罪的,按缴获海洛因或冰毒数量折算进行奖励,最高奖励8万元。

5.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奖励1000-3000元。

6. 举报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厂(点)的,每查获1个奖励5万元。

7. 举报毒品犯罪,同时提供2条以上线索的,按1-6条规定分别予以奖励。

8.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严禁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公开举报人个人信息。

五、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的方式

1. 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 拨打举报电话13807340626进行举报;

3. 直接到蒸湘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辖区公安派出所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蒸湘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责编:赵娓娓

来源:蒸湘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