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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磋商成功,“林长+检察长”机制推深做实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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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09:17:57

近日,记者从区林业局了解到,本月,资阳区首例林业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一次性磋商成功,根据鉴定评估意见,赔偿义务人张某承担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影响价值赔偿费用5915元。

​此次会议邀请了区林长办、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张某擅自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进行现场见证监督。据了解,今年以来,区林长办推动区人民检察院、区林业局等单位密切配合,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创新形成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共同发力的林长制生态保护格局。今年11月,区林业局根据国家林草局下发森林督查问题图斑,发现张某擅自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后,会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线索移送、沟通对接等,迅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推动了该案件的处理时效。

据悉,此次磋商,因张某擅自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损害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经第一轮磋商即取得成功。赔偿权利人资阳区林业局和赔偿义务人张某就生态损害事实、鉴定结论、赔偿责任等方面达成一致,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是资阳区‘林长+检察长’机制及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又一次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既能打击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也能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林长办副主任周宇峰说。

作者:宁媛 陈建安

责编:崔佳欣

来源: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