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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在外省返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公示公告
阅读:36002
2022-12-02 12:28:50

感染者:文某某,男,52岁。11月30日从广州市增城区返回临武。12月2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18:00  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白水村住处乘顺风车(车牌号:湘M·WL952)返临。

20:50  在广州市花都区广东花城站广乐高速路口核酸采样,上高速开往临武(途中未进服务区)。

23:56  到达临武李家高速收费站后,与同乘人员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 (返) 郴人员,须提前 48 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等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 (返) 郴人员需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 1 次“落地检”,前 3 天每天须完成 1 次核酸检测 ( “3 天 3 检”), 第 5 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 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 (返) 郴人员抵郴后不满 5 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 1 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临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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