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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有了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新邵要闻
阅读:18705
2020-08-10 09:07:02

新新邵客户端8月10日讯(通讯员 唐春香)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对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统一明确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据悉,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550元/人。

2021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各统筹区要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通知》要求,要结合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要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要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特殊门诊政策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要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各市州上一年度全体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要研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合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升筹资水平,逐步优化筹资结构,推动实现稳定可持续筹资。

作者:唐春香

责编:谢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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