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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12条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社会
阅读:19200
2022-09-30 11:53:40

根据省森防指《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要求,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形势,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重点防护期。9月29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12条紧急措施”要求在重点防护期内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

进一步明确值班值守要求。

严格落实市森防指《关于加强森林重点防护期高火险天气时值班值守的通知》(邵市森防指〔2022〕9号)要求,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应急、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要24小时带班值守。

进一步强化战备执勤工作。

在重点防护期,市县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林业、应急、森林公安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县乡村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和乡镇村所有护林员一律取消休假,全员进入战备状态。

进一步提高宣传警示效果。

乡村干部、村辅警要进村入户共同抓好防火宣传,省长签署的《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要翻印张贴到每家每户,省森防办下发的《关于加强警示教育严明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律的通知》乡村干部要人手一份,“村村响”要轮番播放,对重点人员要开展“敲门行动”,做到人人皆知。

进一步提升督办交办层级。

从即日起,凡是发生国省热点、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或者形成隔夜森林火情的,一律由市林业部门以“林长令”形式下发督办函,提级督办。

进一步加大巡查巡护力度。

各县(市区)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进行森林防灭火工作巡查;驻村包片干部和村干部每天巡逻不少于一次;护林员要全天候巡护,每天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各乡村要摸清“痴呆傻”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底数并登记造册,指派专人对口帮扶、教育和管控;要加大对靠近林区居住的人群及农村老年下地农作人员的生产生活用火管理,严禁失防失守。

进一步严格野外用火管理。

重点防护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在野外烧纸、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垃圾、烧秸秆、烧田基草等行为,立即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一律强制灭火,并予以训诫,导致火情火警的,依法处罚到位。

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凡发生国省热点的,由纪检监察、森防指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凡发生《关于加强警示教育严明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律的通知》所列情形的,一律移交纪检组织部门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

市县森林公安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林业部门配合做好技术支撑,加大对森林火情、火灾的调查处理力度,原则上在一周内从快从重进行处理,并每周一向市县森防指书面报告打击处理进度。典型案例要通报全市,形成有力震慑。

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培训。

各县市区、乡镇(林场)、村要分别成立100人、50人、2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半专业队伍,定期进行森林防灭火方面的应急演练和培训,熟悉装备性能和掌握使用方法,切实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和实战水平,确保科学指挥、高效扑救。

进一步加强防火隔离带建设。

各县市区、乡镇(林场)、村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山边林边进行防火隔离带的杂草清除,宽度不低于20米,确保野外火源不进山入林。每周一向林业部门报告进度。

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机制。

各县市区要结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将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范围,对举报情况查处属实的按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作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责编:肖臣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