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区上下正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城市管理等是创建工作的重点。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永定区加大治理力度,取得积极成效,但市民不文明行为仍时有发生。
“微观永定”微信公众号平台持续推出“不文明行为”曝光专栏,本期曝光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一起监督整改,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违法行为: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违法车号: 无号牌。
违法行为人: 符某某。
违法日期: 2022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 大庸路。
拟处罚: 罚款700元+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2倍。
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违法行为: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违法行为人: 李某某。
违法日期: 2022年7月18日。
违法车号: 无牌。
违法地点: 大庸路。
拟处罚: 罚款400元+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2倍,扣9分。
三、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违法行为: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违法车号: 湘GM6682。
违法行为人: 陈某某。
违法时间: 2022年7月19日。
违法地点: 大庸路。
处罚: 罚款250元,扣10分。
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违法行为: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违法车号: 湘GL2255。
违法行为人: 田某某。
违法时间: 2022年7月27日。
违法地点: 古庸路。
处罚: 罚款500元+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2倍。
责编:文婷
来源:永定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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