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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永兴:10名涉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集中接受训诫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要闻
阅读:42819
2022-07-04 10:07:58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7月4日讯】“希望听证员和检察官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喝酒开车了!”近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拟作不起诉处理公开听证会,10名涉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纷纷向听证员和检察官表明了自己绝不再犯的决心。

“检察官的工作耐心、细致,经过评议,我们几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提出的拟处理意见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后,结合侦查人员的阐述,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同时听取了现场各方意见,与当事人进行简单沟通,发表了上述评议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公开听证效果,促进犯罪嫌疑人从思想上改正错误认识,检察长对10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他强调,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没有犯罪,也不是逃避了处罚,而是检察机关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给的一次宝贵的改错机会。

要牢记教训。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反省,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自认为酒量大、车技好、抓不住,以身犯险吃亏的终究是自己。要敬畏法律。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在今后的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做到遵纪守法,如果对法律失去敬畏之心,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承担责任。醉驾不起诉不等于醉驾不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付出代价,反而要主动承担责任。要积极参与文明劝导活动,以身说法,向广大群众进行安全教育普法宣传,要参与社会福利活动,开展公益活动,为国家、社会多做贡献,弥补自己的过失。

此次在听证会上进行集中训诫,组织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是永兴县检察院对公开听证制度的一次尝试,既是为了让犯罪嫌疑人从承当社会责任中反思自己的错误,更是让检察公开听证制度的效力得到充分展现。

据了解,今年来,永兴县检察院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大力实施检察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已对55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得到了听证员及各方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永兴县检察院将用好公开听证制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更好地运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许雪

责编:曹向阳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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