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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届雁峰区委第一轮巡察的公告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要闻
阅读:14383
2021-11-16 17:04:58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于2021年11月12日启动五届雁峰区委第一轮巡察,组建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先锋街道及所辖4个社区开展常规巡察,组建区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对四届区委第十轮14个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1月20日,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二、巡察单位

1.常规巡察单位:先锋街道及所辖爱民社区、光辉社区、先锋社区、沿江社区。

2.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

三、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

1.来信来访地址:①雁峰区先锋路5号雁峰区先锋街道办事处203、305室。②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区委巡察办。信访受理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1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举报信箱位置: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门口、先锋街道、爱民社区、光辉社区、先锋社区、沿江社区门口。

3.举报电话:0734-8205692(区委巡察办)、17373453001(区委第一巡察组)、 17373417833(区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

4.举报电子邮箱:yfqwxcz01@163.com、yfqwxcz02@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向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反映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

中共雁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责编:谢桥徕

来源:雁峰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