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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稻虾米 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公开征集启事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头条
阅读:25559
2021-10-13 08:21:34

南县稻虾米  南县小龙虾

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公开征集启事

根据南县稻虾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深挖稻虾产业的文化内涵和品质特征,遴选出更加贴合“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的广告语,形成统一的宣传口径,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国再次公开征集“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等均可投稿参加征集。

二、征集内容

(一)“南县稻虾米”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二)“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三、背景介绍

南县地处湘北,洞庭腹地,与湘鄂两省5县(市)交界,位于益阳、岳阳、常德、荆州四大地级市辐射中心,素有“洞庭之心”之美誉,总面积1075平方公里,人口70.2万。

南县稻虾田

南县稻虾米

南县是共和国第一号革命烈士段德昌的出生地,以段德昌名字命名的德昌公园是国家3A级旅游景区、省重点红色旅游景区,段德昌烈士陵园(生平业绩陈列馆、纪念碑)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南县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人工开掘的百里长河南茅运河,是全国第二大人工运河,素有南县“红旗渠”之称。


南县小龙虾

南县属亚热带过渡到季风湿润气候区,冬凉夏暖、四季分明、热量充足,境内江河密布,水网勾连,稻虾种养区域土壤肥沃,耕层深厚,有机物质含量丰富。近年来,南县聚力发展稻虾特色产业,取得丰硕成果。2020年全县稻虾种养面积达60万亩,年产稻虾米原粮30万吨,小龙虾10万吨,综合产值达140亿元。稻虾种养生态系统中,虾为稻松土、除草、供肥;稻为虾遮荫、供饵、净水,两者相得益彰,使“绿色水稻”和“绿色水产”协同发展。生产出来的南县小龙虾肥硕饱满,肉质鲜嫩,蛋白质含量高,且含有丰富的钙、铁、镁、锌、碘、硒等微量元素。南县稻虾米米粒细长椭圆,粒形均匀饱满,色泽晶莹透亮,蒸熟后饭粒完整、软糯清甜、有韧性、适口性好,香味浓郁。南县先后获得“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中国虾稻米之乡”“全国生态小龙虾之乡”等称号,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定为“湖南省南县小龙虾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南县南洲镇小龙虾小镇被评为湖南省示范型特色产业小镇;“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成功注册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南县小龙虾”被列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被确定为湖南省首批“一县一特”农产品优秀品牌;“南县稻虾米”品牌获得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特等金奖,并通过香港和欧盟标准检测,成功取得海关备案,具备销往海外资质,同时被2021(第六届)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和2021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授予金奖。

四、作品要求

(一)广告语作品须在16个汉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要概括表达、展现南县地域特色和产品特色,要符合新时代宣传传播特性,创意新颖、主题鲜明、构思巧妙、简洁凝练、琅琅上口,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广告语作品要避免使用生僻字、词、新词、专业词汇及容易产生歧义的字词。应征作品须附300字左右的构思说明,介绍广告词创意内涵和寓意。

五、评选和奖励

(一)评审小组对所征集到的广告语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入围作品20件(“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各10件)。再从入围作品中选定“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作品各1件。对入围作品和选定作品分别给予1000元和10000元奖励(入围奖励和选定奖励不重复领取)。

(二)对入围作品和选定作品都通过有关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

(三)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如没有评选出满意的作品,则选定奖空缺。

六、版权说明

(一)应征作品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违法行为,一切违法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发表权和衍生权等均归征集单位所有,且征集单位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修改、组合、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相关权益,作者不得将作品再次授权给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

(四)征集单位对入围作品和选定作品除给予上述奖励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作者请自留底稿,投稿作品不予退还。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七、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1月11日

八、投稿方式

应征者将设计文稿电子档(word文稿)发送到电子邮箱“3500027418@qq.com”,邮件请注明“南县稻虾米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和“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字样。完全相同的作品,以投稿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选取依据。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 尹 18390402817

史科科 13607375727

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8日

作者:南县融媒体中心

责编:段诗纯

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