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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人社:呵护“加班族”,为301名职工发“护身符”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石门
阅读:24470
2021-07-08 17:59:0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通讯员:张友亮 熊哲军 覃佐萍)“公司必要的加班加点,我们支持,我们理解,非常感谢人社部门在企业利益、职工权益两方面维护‘共赢’。”7月7日下午,石门县人社局在石门海螺水泥公司进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现场办公,该公司员工小占在座谈会上代表一线职工发言。至此,县人社局为三家企业的301名员工发放了“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或者劳动者家庭距离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采用集中工作或集中休息的,就需要“特殊工时工作制”。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每周正常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日”,“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综合计算延长工作时间的最高限额:以周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5小时;以月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小时;以季度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08小时;以年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0小时”等国家劳动法规,今年来,县人社局分别为湖南中和农信公司石门营业部的16名职工、正大畜牧(石门)有限公司的97名职工、石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的188名职工,共计301名职工落实了“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

作者:张友亮 熊哲军 覃佐萍

责编:郑孝莲

来源:石门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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