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搬”进村委会,常宁检察以案释法守护矿产资源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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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15:20:39
新湖南客户端10月22日讯(通讯员 赵玺 王雨彤)10月21日,常宁市三角塘镇盐湖村村委会,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打破了往日的宁静。一场非法采矿案庭审在村民家门口展开,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并结合案件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在旁听庭审中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

经查,2023年至2024年,李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灰岩矿石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1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8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出示相关证据,依法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发表公诉意见。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结合案情,向旁听村民讲解非法采矿行为的法律后果,提醒群众,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许可擅自开采,即使规模不大、获利不多,也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达到法定标准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普法”的形式,让法律知识从庭审现场走进乡村。通过旁听庭审,村民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非法采矿的危害及其法律后果,进一步增强依法开采、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非法采矿行为,共同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
责编:杨叶芳
来源:衡阳检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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