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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食药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要闻
浏览量:344
2026-10-16 20:50:18

为严厉打击 食品、药品领域 违法犯罪, 全力守 护人民群众 的安全健康 ,维护 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坚定捍卫公平正义 ,平江县公安局 依法 面向社会 公开 征集 食药 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 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假劣肉制品(含动物源性造假)以及其他相关制成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销售畜禽产品,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2.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非法使用禁用农兽药,从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行为。违禁物质如:孔雀石绿、结晶紫、三聚氰胺、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硼砂、甲醛(浸泡蔬菜)、硫磺(熏制食物增白)、无根剂(生产毒豆芽)、敌敌畏(腊味防虫防腐)、次硫酸氢钠(米粉进行漂白)、工业松香(鸭、鹅、猪头等拔毛)、苏丹红、碱性橙、日落黄、罂粟壳等。卤菜、卤肉超限量使用添加亚硝酸盐,糕点、馒头非法过量添加铝膨松剂等。

3.非法制售“特供”酒类等食品犯罪,其他各类生产或销售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4.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雇佣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伪劣食品犯罪。

5.其他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 药品 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针对易受侵害的“老、妇、幼”人群和费用高、用量大、用药久的“重慢特”(重大疾病、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患者非法制售药品犯罪行为。

2.非法收购、销售医保药品等与国家医保基金相关的药品犯罪行为;化妆品领域制假售假和医美领域犯罪行为。

3. 生产、销售、流通假劣药品、过期药品、三无医疗器械犯罪行为,非法经营药品、回收药品再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

4.其他涉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须知

1.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并得以依法打击的,给予1000元奖励;构成重大刑事案件的,视情节奖励2000-5000元。

2.举报线索应当真实客观,尽量明确事发地点、涉案人员、事发时间、具体违法事实。同一案件多人举报的,按照举报的先后顺序以及贡献大小核定奖励。

3. 公安机关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4.严禁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对虚构线索、恶意诽谤他人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

17873279061 高警官 

17573057107 龙警官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平江县天岳大道北619号(鲁肃中路72号)平江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邮编:414500。

平江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6日

责编:徐能武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