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新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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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21:10:25
新邵 县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新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 一 次会议 的决 定
( 2026 年 9 月 29 日 新邵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四十一 次会议 通过 )
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新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9日至22日在新邵县城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新邵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新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选举新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6.选举新邵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7.选举新邵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8.选举新邵县人民法院院长;
9.选举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0.选举新邵县出席邵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新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12.审议通过新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13.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召开时间,由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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