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9月29日讯(通讯员 罗颖 杨沛)“多亏了检察机关,有了子女的赡养费,往后的日子就踏实多了。”日前,随着调解协议的如期履行,蓝山县87岁的厉大爷收到了子女按时给付的第一笔赡养费,晚年生活有了稳定保障。
厉大爷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每年仅有4000余元退休金。他育有4名成年子女,此前长女夫妇每月出资2000元请侄子就近照护,但这笔钱需覆盖护工酬劳、医疗生活等多项开支,加之长女夫妇还需赡养公婆、抚育子女,持续给付已力不从心。厉大爷要求其他子女共同分担,却因家庭实际困难未能达成一致,当地多次调解均未果。

今年6月22日,厉大爷向蓝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收到申请后,该院迅速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检察官随即上门走访,逐一向厉大爷本人、亲属及村委会核实其身体状况、收入来源和子女赡养情况,确认其合法权益受损后,该院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并协调法律援助。6月30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依法支持厉大爷提起诉讼。
案件办理中,子女们各有实际困难,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为化解矛盾、打破僵局,检察官一方面释法说理,细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情理兼顾,劝说家庭成员更应守望相助、共渡难关。同时,结合4个子女的各自家庭经济条件、实际负担能力,提出有差别的赡养费给付参考方案,为化解分歧打下现实基础。
在法院、检察院共同调解下,子女之间的隔阂渐渐消融。今年8月,4名子女终于达成一致并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根据各自经济条件,分别承担每月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赡养费,合计4000元。协议生效后,厉大爷顺利收到第一笔赡养费。目前后续赡养费正按协议履行,老人基本生活支出有了更稳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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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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